**通过GSBN分享提单**
此功能由GSBN提供,使货主能够授权承运人将提单信息共享给用户指定的数据接收方。
目前,此功能支持由 **中远海运(COSCO**)签发的提单。\
**发货人和收货人**均可在记名提单的前提下发起授权请求并开始数据共享流程。
要发起授权请求,用户需确认并提供以下信息:
- **请求的数据类别:** 在 IQAX eBL 中始终为 “提单”。
- **提单号码:** 选择需申请授权的提单。
- **贸易融资申请方:** 发起请求的用户企业实体。
- **运输方:** 签发所选提单的承运人。
- **请求数据用途:** 指定数据请求的用途——可选择贸易融资支取、融资设施设置/审核或贸易验证。
- **分享数据至:** 选择进行提单数据共享的银行。
- **确认该授权是否持续成效(Consent validity):** 指明该授权是“直到取消前一直有效”,还是仅限“一次性使用”。